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皮草)交易市场 (leather)market
具有皮草行业统一经营管理方式与制度,能满足进行皮草产品的商品交易所需要的店内营业区域、附属场所以及商品营销设施所构成的空间。
1.2 营业区域 business area
顾客通道、门厅、售货单元区、商品展示区、产品体验或培训区、结算区、顾客休息区、公共卫生区、商务洽谈区、消费者咨询与投诉接待区等消费者频繁光顾的室内场所的统称。
1.3 附属场所 additional space
办公区、公共餐饮区、仓储区、停车区、相关设施安置区等与交易市场经营活动相关联的配套服务区域的统称。
1.4 营销设施 marketing installation
用于商品陈列展示、标识引导、交易接待、网络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空气调节设备、动力设备、收款、结算、计量、服务和其他与商品销售经营相关的设施。
1.5 入驻商户 shopping unit
在商品类别和布置方式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货架、货架组;柜台、柜组;隔间、隔间组等。在上述特定的一定区域内,商品销售的种类或方式具有相对独立、统一的经营管理规则。
1.6 经营者 proprietor
经营者指交易市场内的法定所有者或法定所有者授权的被授权人。
1.7 经营责任management duty
经营责任是指交易市场在经营期间以及停业后,根据合同要求应对各售货单元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消费者所承担的直接或连带的责任和义务。
1.8 投诉 indict
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因商品或服务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或商场规定的行为并要求合法处理结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