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经营场所要求
4.1 建筑物结构适于从事交易市场经营活动,交易市场有合法使用的特定名称。
4.2 地理位置与交通条件便于人流的聚集与疏散,宜选择在有较好的商业氛围区域。
4.3 交易市场的建筑、附属设施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城市规划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4 商品按种类、档次、场地应用功能等因素划分营业区域。
5 经营场地安全要求
5.1 经营场所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设施配套、环境要求、消防、卫生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应验收、认证法律文件。
5.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内容,配备有专业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对进场商品的质量保证具有严格、高效的管理制度,保障商品消费安全。
5.3 能够为经营者和购买者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保证资金和商品安全。
5.4 经营面积与建设面积安排比例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5.5 具有专业卫生维护队伍,能够保证商品市场的空气、场地等卫生要求。
5.6 经营和管理活动对周边环境无污染、无破坏作用。
5.7 市场内部常设运营监督机构,对市场经营、入住商户经营活动按照规定进行制度化的经常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