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县环境安全,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县环境安全,进一步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奥运会前对全县环境污染事件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全县所有没有环保手续、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不具备安全稳妥排污去向、存在污染隐患的涉污企业全部依法关停或取缔,有效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奥运期间我县环境安全。
三 、工作重点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认真查找各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此项工作5月底以前排查完毕。
1、强化涉污企业监管。一是对完成污染整改任务、县治污专项领导小组批准生产的企业,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县环保局要在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和稽查力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性监测频次,对重点污染企业以加药量、耗电量、处理水量为主要检查内容开展不定时突击检查和夜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经发现企业违法排污或超标排污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并给予最高限额经济处罚。二是加大对停产整改企业的监管监控力度。由县环境联合执法队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彻底落实断水、断电、封停设备,严禁违法开工生产。三是对取缔企业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捣毁生产能力”的标准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不出现污染反弹。四是彻底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和治理无望的小企业,为规模生产、规范治污的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全力抓好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治理。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蠡县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的各项措施。一是加大全县在用燃煤锅炉管理,县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通力合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超标排污、带病运行的锅炉设施坚决关停淘汰。二是严格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制,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实行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分片分包责任制,确保每个村、每块地都有分包责任人,积极主动的抓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长效联合治污机制,提高大气污染防控整体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
3、加大坑存污水处置力度。一是对坑、塘、渠、沟内现存污水,未做防渗处理、不属法定排放去向的,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治污领导小组《关于妥善处置污水坑现存污水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谁排放谁治理,谁污染谁消除”的原则,限期清理完毕,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属法定排放去向的防渗储水坑,要确保坑存水质达标,储水坑内水位不超过容积3/4警戒线。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治理严处违法排污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潴泷河、孝义河沿河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向“两河”排放一滴工业污水;对非法向“两河”排污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处以高限经济处罚。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和保护,水利、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要积极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质安全。
4、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县公安、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管制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强化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环节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发现污染隐患要立即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彻底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措施。一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区域环境污染监测和预 警,实行区域性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通报、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根据监测数据及时查找突发污染源,采取强制措施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环境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和科学应对。三是层层建立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现环境质量接近或超过控制目标,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采取得力措施果断处理。
四、明确职责
全县奥运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乡镇政府是实施奥运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细化,使各项工作有人具体抓、具体管,确保各项保障措施按期完成。
县环保局负责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的调度和环保验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监管监控,严防企业违法生产,超标排污。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奥运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环保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积极调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奥运重点治理项目和奥运会期间环境监测、环境预报预警等项目。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禁止无机动车尾气合格证的车辆上路行驶。县公安局消防科负责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回收改造项目的消防审批验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禁止未配备密闭运输装置或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载有污染物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