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货商
明末,皮货商只是在各地采购皮毛后销往天津、辛集等地。交通社一方面靠潴龙河水运,一方面靠地方特有的独轮小推车陆运,这些独轮车常年奔波在北国大地,皮货商付出了蚂蚁搬山的功夫,从而也招来了很多外地客商,在留史一带经商,曾传有“小车一转,香油白面”之说。同时,不少皮毛商贩看到经营皮毛业本薄利大,便争相效仿,在留史和附近的大百尺一带掀起了一股“皮毛热”,资金少者办小加工作坊,基金多者开大皮店,有技术者搞加工,无技术者搞倒手买卖,形成皮毛原始的专业分工。
二、皮店作坊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李家佐村孙宗汉开设“福昌厚皮店”,缪家营村晋海峰开设“广太兴皮店”,北白楼村张老亚开设“通泰裕皮店”,东莲子口村刘培绪开设“聚兴皮店”。至此,大百尺、留史一带,已相继建起皮店、皮毛作坊10家。道光初年,大百尺、留史一带的皮毛店越办越多,经营规模亦越来越大,生产经营者不断扩大再生产。
三、土法制革、制裘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留史村西侧李家佐村民刘老寿、施老者从辛集学来熟皮、制革、拉批条、拧鞭头技术,自家开设小作坊,并将此技术授予左邻右舍及乡里之后,两人又在大百尺村开设“聚兴皮摊”,收集各类毛皮、皮子、加工成皮条或鞭头、鞭鞘,分拣出鬃、尾、毛,运至天津、安平等地销售,部分毛皮制成裘服出售。皮毛业生产加工极其落后,生产者采用几个大瓦缸、几个水池子,以黍子面、皮硝、玉米面等沤制毛皮、土法熟制毛皮、制革、拉皮条,编制车马挽具、鞭头、鞭硝等。清宣统三年(1911年),大百尺、留史一带已有“万通”、“泰昌”、“仁和”、“源昌”、“瑞盛”、“义兴”、“德源”、“泰和”、“玉泰”、“聚兴”、“丰泰”、“万兴”、“万隆”13家大皮店。其经营方式多为店主自筹资金,放出债款,定期让农民外出采购所需毛皮,回来交给皮店。皮店把毛皮售给外地商贩,或运至外地销售,或自行加工成品,从中渔利。民国6年(1917年)大水灾,大百尺交通被阻,皮毛内运外调困难,皮毛业开始向留史村集中,且有山西、山东、河南及本省辛集、无极等地一些有技艺者亦来此经商、开店或搞加工。民国16年(1927年)留史村西侧戴家庄村戴景贤为首在留史村开办“完顺和”皮店,原在大百尺村的七家毛店先后迁至留史村。至此,留史村内已有较大皮毛店13家。至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留史一带的皮毛店已发展到24家,各种皮毛加工作坊271家,规模较小的季节性加工副业遍及家家户户。其经营的毛皮主要有牛、马、驴、猪、羊、兔、狗等土杂皮及狐狸皮、黄狼(黄鼬)、猞猁、貉等细毛皮。加工和生产的产品主要有革皮、皮条、鞭头、鞭硝、车马挽具、裘皮、裘服、皮褥、皮帽、皮带、毛毡、毡鞋、皮胶、皮硝、硝盐等。日军侵占蠡县后,保定、蠡县及留史村周围据点的日伪军经常抢劫、砸皮店。民国31年(1942年)5月,留史村的宜兴、复兴厚、裕和、义隆、聚源、通泰、德源等大皮店遭到严重摧残,各种皮货被掠空、多数皮店、加工作坊难以维持经营而被迫停业,私营商贩及皮货车亦所剩无几,皮毛业一度萧条。
四、留史皮都得形成发展
清道光初年(1821年),大百尺寸传统的农历一、六集与留史村的二、七集日已有皮货交易,上市品种主要为牛、马、驴、猪、羊、兔、狗、猫等土杂皮及猪鬃、马鬃、马尾等,狐狸、黄狼等细毛皮偶有上市,数量有限,且因当时为“露水集”(即早上时间较短的集市),故皮毛上市量不大,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天津皮货商沿潴龙河逆流而上,在大百尺村设点收购土杂皮,附近各大皮店均为其代沟,并带动附近村民经营皮毛业,尤以界河村、魏家佐村民经营者为多,皮货商队伍越来越大。后因河水泛滥,大百尺村地势低洼,交通不便,而留史村靠近潴龙河,有水运码头,周围不少村庄从事皮毛购销与加工者甚多,故客商亦多集于留史村设点收购,贩运皮货,留史村皮毛集散市场初步形成。
民国期间,内战外患连年不断,皮毛业履遭摧残,加之日军侵占蠡县后经常抢掠驱散集市,皮货贸易极度萧条。蠡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积极扶持皮毛业,民国37年(1948年)留史国营皮店“义聚兴”专营皮毛货物,带动附近6各村529户农民搞起梳猪鬃的家庭副业,县推进社亦在留史村设立“和记皮店”,帮助336辆皮货复业。私营皮店行由民国34年(1945年)的5户发展到8户,鞭头业由120户发展到170户,鞭硝业由7户发展到24户,裘皮业由24户发展到27户,皮货车发展到1600辆,另有坐商273户,私营“永大洋”银号亦常年在此兼营皮毛。
建国初,曾关闭几年的“福昌”、“通泰裕”、“德源”等十几家大皮店开始复兴;原河南、山东、山西及省内各地曾在留史村经营皮毛的几家坐商亦陆续恢复营业;附近村庄的加工作坊和皮货车更加活跃;留史村原旬二‘露水集“逐渐发展为农历二、五、七、十的旬四半日集,上市皮毛摊位达200多个,皮毛市场已初具规模。不少村加工专业化程度发展较快,其产品各自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形成皮毛制品专业村,流传有”南白楼的皮袄,大王村的硝,李家佐的皮条,朱家佐的皮条,朱家佐的胶”之说.
1952年,蠡县手工业联社组织几户较大的毛皮店和加工作坊,在留史成立县内第一皮毛合作社,率先走上合作化、集体化道路。翌年,皮毛业被列入国家统购统销物资,对毛皮的集市交易开始限制。1954年,建立县属公有制皮毛制革厂,促进了留史一带集体皮毛加工业的发展。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统购统销政策影响下,留史皮毛业由多家合并为集体所有制的土产公司,后改留史畜产组,负责统一收购上市皮毛。手工业联社在留史成立“留史皮毛加工厂”,并开始取缔私有制皮毛店铺、商行、银号、作坊等,实行公有制“独家经营”。留史皮毛业受计划经济的限制,被迫“车马归队、劳力归田”,加之“文革”冲击,导致只有较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