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福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工程已由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桐发改审[2007]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乡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崇福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工程建设地址为崇福工业区二期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建筑面积约1952.23平方米,框架/ 3层。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08年8月3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为桩基、土建及安装,计划投资约320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 工民建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及资质证书、投标报名书(http://www.txsp.gov.cn:8888/)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嘉兴市市外企业报名必须持嘉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嘉、进桐施工备案证(原件“副本”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3.4 省内投标人由市招标采购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省外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7月 28日至 2008 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7月30下午15时报名截止),在 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招标采购中心 投标报名。
5.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业务科:潘嫣波 0573-88112160、代理单位:庄铁根 0573-88098718
6.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招标采购中心(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一律转帐)
财务科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账号:33001637264059888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振兴分理处
桐乡市招标采购中心
2008年7月28日